自2025年6月起,菲律宾将要求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和市场平台注册增值税,并对B2C交易征收12%的增值税
📅 实施时间表
• 2024年10月2日:总统费迪南德·马科斯签署《共和国法案第12023号》,授权对数字服务征收12%的增值税。
• 2025年1月16日:菲律宾税务局(BIR)发布《税务条例第003-2025号》,详细说明实施细则。
• 2025年6月2日: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需开始对面向菲律宾消费者的B2C交易收取12%的增值税。
💻 涉及的数字服务范围
根据法规,以下数字服务将被征收增值税:
• 在线广告服务、基于云的软件和存储、流媒体服务(音频、视频、游戏)、在线平台和市场、订阅服务以及数字内容销售(例如电子书、音乐、移动应用程序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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